声明人:谷晓慧
从前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上交大法书籍、将大法书、师父法像烧毁的行为认识到是严重犯罪,声明悔过。从今往后弥补一切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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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4/2143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