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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艳 我在一九九三年因为出去发资料,被非法抓進了派出所,我的住所被非法搜查,由于怕心,交出了大法书及炼功带、资料,在派出所里按了手印,及在材料上签了字。在拘留所里,照像、签字,还承诺了“不炼功”。在邪恶让交书的时候,书被丈夫找到送到了父亲家里,我知道后未阻止,后来被父亲用自行车送到了派出所。在拘留所里,还让家里人找人,后来办了“劳教两年院外执行”。回到工作岗位后,又写了“思想汇报、不炼功的保证”,还有向单位领导及家里人作过“保证”。在最近一次,大队书记来单位里,我去迎接,被录了象,还问了我一些问题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一切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跟上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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