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春玉 2006年9月份被恶警绑架时,大法书籍、真相资料和《明慧周刊》被非法抄走。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和劳教所期间,姑姐烧了大法横幅和真相资料,丈夫烧了大法书籍、《明慧周刊》和真相资料。2008年从劳教所出来后,丈夫不让我炼大法,我违心的答应“不炼”,把大法书拿出来了。丈夫又把书给扔了。09年10月,儿子把我mp3里的师父讲法抹掉。这些都是因我学法不深,没有做好三件事造成的。我对不起师尊的慈悲救度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