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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雅娟 我于一九九八年九月得法。在二零零五年九月被邪党人员非法抓捕,并被非法劳教三年。在被迫害期间,由于怕心与名利情等执著心放不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很多对不起师父的事情,在邪恶的环境中助纣为虐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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