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梦兰
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二年。那时因为有怕心、私心和被情的带动,所写的“不炼了”的保证书和“悔过书”及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心不动。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,真善忍好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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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6/2144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