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芳
九九年7.20以后,邪恶逼迫父亲交大法书和法像,当时我参与了交书。愧对师尊的慈悲苦度。在此声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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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6/2144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