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田
二零零一年三月初至六月底,我被单位绑架至省戒毒所洗脑,在亲情的带动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在此郑重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不利于大法和师尊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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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6/2144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