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芹
派出所的人到我家来追问我修不修大法,由于平时不注重学法,正念不足有怕心,我说:“不修。”我对不起师父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6/2144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