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佩玲
我于2009年12月12日被恶人举报,遭派出所恶警绑架,被迫配合了邪恶,特此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6/2144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