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慧
在邪恶残酷流氓的迫害中,我所说,所写,所签的字全盘否定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做好三件事,归正自己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,不负慈悲伟大师尊的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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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6/2144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