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素梅
我在单位的“保证书”上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,所签的字,一律作废。以后一定坚定修炼到底。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期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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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6/2144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