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芹
2000年上北京用李淑芬的名字写的“不散发传单、不去北京”的保证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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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6/2144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