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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香花 2007年9月28日,派出所4名恶警闯入我家中,搜走师父法像和护身符,然后将我带入派出所。由于怕心,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今后我一定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严正声明:我写给邪恶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勇猛精進,弥补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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