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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仲轩 我九六年得法,身心受益多多。7.20邪恶迫害大法后,由于正念不强,高压下向所在单位违心的做了“不炼大法的保证”,并交了部份大法资料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。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,对不起大法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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