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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爱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受迫害时,本厂警务区将我的身份证非法收走。二零零三年我取身份证时写下了“不炼了”的书面文字。在受到本厂非法除名时,也写下了“不炼了”的书面文字。今日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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