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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富会 在“十一”前夕,村支书带着乡不法人员一行四人闯入我家中两次,在它们的逼迫下在“在十一期间不去北京,不发传单,不肇事”上签了字。每次顺从邪恶的签字和写“保证”都是最可耻的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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