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翠娥
在1999年底被非法抓,警察做笔录时,对我提起了两个大法弟子的名字,让我作证,当时只想自己,就配合邪恶,出卖了同修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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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9/214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