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淑荣
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由于学法不深使邪恶钻了空子,我没了正念、出了人心,在派出所摁了手印。严正声明,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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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9/214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