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景林
我以前曾向恶党“保证”。我老伴不知情的情况下,我给她写过“保证”。郑重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9/214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