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丽云
本人在邪党开十六大之前被非法劫持到洗脑班,违心的写下、做下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9/214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