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晓芸
因做证实法的事,被邪恶在拘留所非法关押半年。在邪恶威逼下说了一些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走好我修炼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9/214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