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中原、王社、张成松、徐勤、汪社、郑青山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、签字按过的手印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9/214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