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华香
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,签了名,按了手印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19/214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