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爱娟
我于2000年被邪恶绑架,非法判刑二年。现严正声明:在监狱高压迫害下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严格按照师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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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0/214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