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光智
我在1998年得法。1999年“7•20”后,队长叫签字,就签了。现在悟到做错了,严正声明给邪恶签的字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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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0/214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