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惠锡英
我在看守所、劳教所被迫害期间,别人代写的“入所保证书、保证不炼功、不自杀、不绝食、思想汇报”、摁的手印、恶警照的象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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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0/214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