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香云
在二零零七年春,邪党人员拿来单子让我签名,我就签了。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0/214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