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兰
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因在一起学法时,被绑架。在看守所写了“不炼了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0/214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