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宝霞
过去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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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0/214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