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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贤文 九月二十八日,我被邪恶绑架至区看守所。在出看守所时,我在“释放证”、“取保候审决定书”上签了名,没有做到零签字。通过学法、向内找,我知道了这是求出来之心,是怕心重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我在“释放证”、“取保候审书”上的签名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努力学法,修好自己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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