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新
二零零五年以后,我在不理智的情况下,给邪恶签了字,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。严正声明:我在这期间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就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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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1/2147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