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淑红
奥运前,派出所恶人到我家,强迫我在诽谤大法和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名。我非常后悔,严正声明:我的签名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1/2147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