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淑兰
九九年7.20,由村干部给代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。当时由于法理不清,配合了邪恶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在此郑重声明:所有别人代笔写的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2/2148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