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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鑫 今年的9月7日,我和同修去农村做真相,被举报后绑架到了市公安局,在给老同修做所谓的“取保手续”的时候,当时因私心和怕心,我让同修在有“×教”字样的纸上签了字。在检察院的时候,我也在有相同字样的纸上签了字。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,给自己的修炼留下污点。在此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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