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秀华
我是96年得法的,在2003年被非法拘留期间,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给大法抹了黑,太对不起大法,更对不起师父,特此声明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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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3/2148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