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符存华
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如:“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签字、交大法的书等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随师把家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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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3/2148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