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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秀芹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初,我去登记户口,见在一张表格中写有“干扰国家安全罪”。当时我找到当事人,让他取消此项罪名,并告诉他:“我是被冤枉的,我没违反任何法律,法轮功是千古奇冤”。当事人说可以取消,可是我毕竟是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当时的签字全部作废。今后严肃对待修炼,弥补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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