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民
我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,自己正念不强,被逼(别人代笔)写了“保证书及悔过书”。特此声明:以前被逼所写、所说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抓紧实修,跟上正法進程,助师正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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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4/214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