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德英
我在看守所关押最后上法庭审判、迫害时,由于亲情带动,迫使我违心的写了“不再炼法轮功”的所谓(悔过保证书)。在此特严正声明作废。决定坚修大法到底!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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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4/214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