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海文、张云玲、赵春云、史爱芹、史香芹
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在迫害的情况下让按的手印、签的名字、说“不炼了”等全部作废。以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7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4/214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