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真美
我 2009年春天被派出所绑架,把我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在看守所里听从了邪恶,按了手印,我现在认识到这是不对的,现在严正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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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6/2150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