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芦淑华
1999年7月20日江××流氓集团开始对法轮功,当时由于怕心,把大法书给烧了,做了对不起大法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我现在知道错了,声明作废。今后相信法轮大法好,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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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6/2150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