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志峰
在1999年7月20日,由于恶警上门骚扰,我把法轮功挂图等交给恶警,同时分别在2001年洗脑班期间和 2009年恢复工作后,被迫写下“书面保证”,在此声明:全部作废。洗去污点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9/2152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