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芹
我在99年7.20时,因为有怕心,把师父法像和法轮图像毁了,向邪恶说“不炼了”,并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在此我严正声明一切不敬师不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信师信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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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31/2153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