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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林霞

   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那时我十周岁,由于年纪小,对法认识不深,怕吃苦,就没有坚持炼下去。在共产党制造污蔑大法的天安门事件后,学校要求每位同学到老师面前说法轮功不好的话。我当时存了应付的心,说了几句和邪党报道相似的话,只不过把主语都改成邪教,边说边想反正法轮大法不是邪教。现在我已重回法中,特此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语和行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1/2154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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