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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周艳玲、田春泽

    零九年十月,派出所邪警来我家逼迫签“不炼”的保证。在高压下,我丈夫签了字,配合了邪党。我们觉得很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。严正声明:所签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1/2154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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