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娥
九九年以后如交书、交录像带、按指印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并加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决不动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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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1/215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