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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春玲 我于 2009年9月24日被绑架、非法劳教,在师尊的呵护下,出现“病”态,决定“保外就医”。狱警要求我出去后每月给它打两次电话,我答应了。大队长与狱警同时找我谈,要我给它们打电话,每月两次,我也答应了;它们向我要我家或亲属的电话,我把外甥女的电话告诉了它们。12月15日我回到了家,17日去派出所报到;19日我与外甥又去了派出所,回答它们的问讯。又带它们去了我外甥女的家,也答应了他们的要求。以上这些事都是因怕心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。声明: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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