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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淑珍

    1999年7月,儿子不让我炼功,我仍坚持炼,我儿子急了,把《转法轮》烧了。我没保护好大法书,对不起师父。回家后,派出所警察来取指纹,我给按了,要象片,也给了,警察又拿出写的东西叫我抄,我抄了。2000年12月去北京证实法,被绑架,非法押送到派出所,被照了像,取指纹。之后转到派出所,也被照了像,还把妹妹的电话号码说了出来。2004年4月,被绑架到当地看守所,被照了像。配合了邪恶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现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2/2155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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