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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其金 由于本人学法不深,正念不足,99年10月后,在县、镇组织部门的压力下写过“检讨”。并在国安、派出所的逼迫下,到本地派出所签到,交了几本大法书。2000年外出打工时,恶人威逼我的儿子让我回来,我写过“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”。02年10月至03年元月,在县看守所、本地派出所做过手模,填写过“个人履历登记”。悔恨不已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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